公安局抖音号谁运营:印江想过“抖音”视频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被行政拘留
今天公安局抖音号谁运营,我们习惯了
用互联网记录生活的瞬间
然而公安局抖音号谁运营:印江想过“抖音”视频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被行政拘留,你有没有想过
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当言论
可能会造成很多麻烦
印江女子辱骂抖音号
行政拘留7天
案例审查
9月23日17时许,印江市公安交警指挥中队一中队正在抢救一名满载宝固翻车的老人三轮车。田某翠(女,40岁,印江县合水镇洛油村人)在抖音号发布了一段视频抖音,故意歪曲事实,诽谤警方,恶意辱骂民警。警察,抹黑公安形象。
印江县公安局接到网友举报后,立即责成合水派出所进一步检查公安局抖音号谁运营:印江想过“抖音”视频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被行政拘留,并依法传唤田某翠。到案后,田某翠在“抖音”视频社交平台上发布辱骂警方信息。承认的行为。经调查,田某翠虐警行为准确,证据确凿,影响恶劣。经印江警方批评教育后,田某翠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删除相关抖音视频,消除社会影响。田某翠对自己歪曲事实、侮辱警方表示自责和道歉。
2021年10月21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印江警方依法对田某翠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田某翠“买单”吸引抖音“粉丝”,已被印江县看守所拘留。
公然侮辱警察,看看法律怎么说?
《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公然侮辱正在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的,由治安管理处罚。前款规定的行为以威胁手段实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优质抖音号购买,公安部发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明确了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保障。意见稿提出,侮辱、辱骂、威胁、围攻、拦截正在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的行为,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故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公安局抖音号谁运营买抖音号价,或者组织、教唆人员的)在网络上散布,寻衅滋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印江公安温馨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
不要被语速所诱惑
并触碰法律的红线
公安民警、辅警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对于挑战法律权威、无视公安机关合法权益、恶意妨害公共事务,甚至侮辱警察、殴打警察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一定会依法予以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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